各团总支、各团支部:
为深入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 号)与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5 号)等文件要求,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不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,现就做好 2025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 “大创项目”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立项类型
1.创新训练项目;
2.创业训练项目;
3.创业实践项目。
二、立项级别
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级别分为五类:校级滚动资助项目、省级重点项目、省级一般项目、校企合作基金项目、校级一般项目;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级别分为三类:省级重点项目、省级一般项目、校级一般项目。团委将邀请相关专家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评审,评审结果将报至江苏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,待学校进行校级评审后发布年度立项情况(校企合作基金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择优推荐)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选题范围
(1)创新训练项目。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(2)创业训练项目。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体角色。
(3)创业实践项目。主要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
2.申报对象要求
(1)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,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本科生个人或创业团队(不包括研究生),鼓励学生跨学校、跨院系、跨专业、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。
(2)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15人,且必须有明确分工且有人员排序(校级评审后选定报送省级立项的项目取前 5 名团队成员进行立项报备,项目主持人不超过 2 人)。
(3)每名学生同一年只能参与一项大创项目,同时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省级大创项目。
3.指导教师要求
(1)每个大创项目至多 1 名指导教师,每名指导教师(第一指导教师)同时指导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。
(2)指导教师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选派,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,组织学生讨论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。 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,严禁指导教师代 学生申报和完成课题研究,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教师指导资格。
4.项目结题要求
凡研究周期满一年且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开展结题 工作,创新训练项目均须有明确的实物模型或系统软件或至少撰 写格式规范的学术论文 1 篇;创业训练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1份;创业实践项目须撰写详实的创业报告1份
(1)校级滚动资助项目
此项目建设期为三年,资助项目不超过 5 项,每年资助经费 2 万元,项目负责同学需为 2024 级,要求每年公开发表 1 篇 SCI 或 SSCI 或 CSSCI 论文(开源期刊除外)和申请并受理专利 1 项, 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。开题下拨年度经费 1/2,当年完成指
标下拨年度经费 1/2,未完成指标,暂缓来年经费下拨。
(2)省级重点项目(须至少满足其一方可结题)
a. 结 题 时 须 在 北 大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或 科 学 引 文 数 据 库 (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,简称 SCD)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1篇;或申请并受理专利 1 项。各类成果学生须为第一作者。
b.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学科竞赛获国奖 1 项
及以上。
c.学校工作组审核评议认可的成果。
(3)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校企合作基金项目
a.结题时须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1 篇;或申请并受理 专利 1 项;或申请并登记软件著作权 1 项。各类成果学生须为第一作者。
b.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学科竞赛获国奖 1 项及以上。
c.学校工作组审核评议认可的成果。
四、工作要求
根据《关于做好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江科大双创学院〔2025〕6号)文件要求,截止 到2025年4月10日,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2022级本科生大创项目参与率不低于100%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等各类学科竞赛基础培育项目需统筹纳入年度大创项目中立项培育。
五、材料报送
各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3月27日16:00前将附件1、2、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323537071@qq.com,命名格式为“学院-项目名称-主持人姓名”。纸质版的提交等待群里通知(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)。
联系人:祁新雨,赖海林 联系电话:0512-56731109。
答疑QQ群:2169021774
六、经费使用注意事项
1.项目结题后本创经费方可报销,项目号将由团委发送至指导教师,经费使用需与项目紧密相关。
2.项目结题后经费使用期限为一年(以项目完成获得结题证书为准计算)。
附件:
1. 江苏科技大学(张家港)、苏州理工学院2025年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.docx
2.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(创新训练项目)附件2.docx
3.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(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)附件3.docx
4. 专业门类目录(本科)附件4.docx
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(张家港)委员会
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
2025 年 3 月 7 日